商品质押贷款
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有处分权的商品作质押的贷款。
客户申办条件:
1 、具备一般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2 、贷款所适用的质押物,必须是流动性好,变现能力强,易于保管,价格稳定,销路广的商品。
3 、企业资信评级等级不低于 A 级,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 、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需要提供的资料:
1 、已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原件、贷款卡;
2 、企业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及上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 、用作质押物的质押商品清单、权属证明、保险单正本原件以及质押物评估报告(或进货发票);
4 、仓储公司提供的仓储证明及清单;
5 、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