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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商业银行公司金融业务种类简介

存款业务

    单位定期存款 

◆概念
    定期存款是相对于活期存款而言的,是一种与单位预先约定期限,一般到期才能支取的存款。
◆业务特点
    定期存款具有稳定性与效益性,存款者具有到期提取存款的权利,银行具有到期付款的义务,存款利率较高,起存金额为一万元,多存不限。
◆存款档次及利率
    单位定期存款以现行的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期限档次和利率水平为标准,统一存款期限档次和利率。单位定期存款采取逐笔计息法计息,支取存款时计息,存款到期时按开户日利率计息;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时,提前支取金额或逾期期限的利息按支取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办理程序
    您申请办理定期存款,应向开户银行出具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鉴。经银行审核无误后,为您开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存款到期日,您持已盖有银行预留印鉴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和填写完整的进账单交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则按原存期开具新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按原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不足起存金额则予以清户。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如发生遗失,不予以办理挂失手续,定期存款到期后,您凭加盖公章的证明和银行预留印鉴到开户行办理支取手续,证明中应对单位存款开户证实书的各要素进行详细说明,包括证实书号码、存入日期、户名、账号、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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